個體工商戶到底要不要進行工商登記?昨日,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召開《廣東省工商登記條例(建議稿)》(以下簡稱《條例(建議稿)》)評估會,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華南理工大學教授調研發現,目前對個體工商戶實行豁免登記,反而讓個體工商戶無法開設銀行賬戶,無法享受申請字號、專利等權利,建議仍然將個體工商戶納入工商登記範圍。
  配套政策未改革帶來麻煩
  在評估會上,華南理工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韓山師範學院三所地方立法基地向會議提交了各自的法規建議稿。登記的主體範圍成為爭議焦點,也就是要不要在全省範圍內對個體工商戶實行登記豁免的問題。
  小商人登記豁免成為國外通例。但華南理工大學法學教授劉國臻等認為,國外小商人與國內個體工商戶概念不完全一致。而且他們發現,珠海橫琴新區從2012年5月實行個體工商戶登記豁免以來,短短半年,不登記反而成問題。因沒有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難以簽訂合同,無法開設銀行賬號、辦理組織機構代碼,無法享受申請字號、專利、註冊商標等權利,稅務部門也無法確定他們的稅收稅率。登記制度改革了,但是別的配套政策未改革帶來麻煩。因此他們在建議稿中仍然將個體工商戶納入工商登記範圍。另外兩個高校的建議稿也持同樣的意見。
  農產品經營者應免予登記
  在德國,工商登記有自願登記、強制登記和免於登記。在免予登記上,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二處副處長林振華以及華南師範大學法學教授伍勁松都提議參考臺灣的做法,對旅游民宿、農林牧漁等農產品經營者應該免予登記。林振華還認為,廣東出台的地方性法規改革步伐應更大,應用更便利的方式鼓勵創業。
  華南師範大學教授周賢日認為,規模比較小的市場主體沒有必要納入工商登記範圍,而農業合作社納不納入商事登記應該要分類對待,實施自願登記,而不是強制登記。
  建議公開企業資產損益表
  市場主體失信是專家討論的另一熱點。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二處副處長林振華認為應建立失信公示制度,並且建議由工商部門牽頭做好市場主體的信用問題,在一個平臺上公開,不要多頭管理。對於嚴重失信的市場主體建議明確可吊銷營業執照。
  在失信的監督方面,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副主任會計師王韶華坦言,從事會計工作多年發現,“一些公司有5套報表,給稅務局一套報表顯示利潤500萬元,而為了貸款給銀行的報表利潤是1000萬元”。他建議在市場主體的信息監管平臺上應該強制要求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要把資產負債表和資產損益表向社會公開,讓全社會對他們進行監督。 南都記者 薛冰妮  (原標題:個體戶豁免登記或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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